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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燃头条】五大燃气集团在过去两年拓展了哪些新型业务?

2017-02-03 赵洪升 讯腾博燃资讯

声明


  本文于2017年1月20日发布后,华润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与我所联系,告知我方文章中关于华润燃气集团拓展新型业务的内容存在信息滞后问题。由于我所系独立第三方研究及观察机构,相关信息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我们立即对华润燃气的相关公告进行了再次核实,华润燃气集团在2016年9月8日发布了2016年度中期年报后,关于新型业务于2016年11月16日发布华润燃气与华润电力成立福建合资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除此之外,再无相关新型业务的公告内容。我们在本次文章修订时根据华润燃气的意见将尚未公告的内容予以刊发,供广大读者了解,但是作为投资者仍应以上市公司的最新公告为准。

  赢未来者得天下,谁对于新型业务的发展更重视将决定五年后公司的未来。

  201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值仅达6.9%,创下25年以来最低水平,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值仅达6.7%,再创新低。中国制造业增长持续放缓,且国际油价反复下挫,加上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滞后等宏观因素,导致国内天然气行业销售情况每况愈下。在这种情形下,燃气集团对新型业务的扩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集团经营压力的作用,另一方面,从长期来看,新业务的拓展可能对各大集团抢占新业务市场并助力集团在业内取得领先地位的战略性步骤。以下我们就来回顾过去一两年内国内五大燃气集团在新型业务拓展方面有哪些表现?


一、港华燃气


1.天然气设备改造


  2015年,港华燃气主要还是在传统的燃气项目上增加了新项目数量,但从其年报中可以看出,在工业用气方面,港华燃气集团在锅炉和窑炉改造方面下了功夫,目标是在2017年底前把现有低蒸发量锅炉及所有新建锅炉全面停用燃煤并改用天然气,积极推动工业用户“煤改气”,通过配合国家的清洁能源政策而提高天然气销售的增长。而窑炉改善可提升能源的使用效率,不仅有助客户降低燃料及运营成本,更可突显清洁能源的环保特色,成功吸引工业用户专用天然气。因此,可以概括的说,2015年港华燃气系通过天然气设备改善而提升销售业绩。


2.四川省内的分布式能源布局


  进入到2016年,港华燃气集团则于上半年取得了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25%股权。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是利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借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达到能源梯级利用的效果。其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可至70%以上,并在负荷中心附近采取现代能源供应方式,以更有效率得使用天然气(以下不再重述)。该项目将主要以城市、工业园区等主要能源消耗区域为重点,大力推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该项目于“十三五战略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在2016年到2017年确立并巩固四川省内的市场领先地位,四川省外布局亦略具雏形,而海外项目则力争突破;2018年到2020年逐步发展成为四川省内市场占有率绝对领先、业务网络伸展全国、在海外部署项目据点的国际化公司。截至目前,该项目公司已经获得三个分布式能源项目立项批准。


二、华润燃气


1.以并购为主的传统扩张方式为新型业务的拓展打下坚实基础

  华润燃气集团于2015年进行了18个城市燃气项目的并购,于2016年上半对多地区的8个城市燃气项目进行了新增投资,从而实现扩张。规模的扩张为华润燃气实现2016年的投资工作会议上主席王传栋提出的要积极拓展新业务,尤其是对船用气、售电和分布式能源等业务进行重点研究的战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对船用气、售电和分布式能源等新业务取得了突破


  华润燃气签约6个分布式能源项目,3个船用气项目,联合华润电力成立了售电公司,在lng点供,商用热水炉等方面也取得一定进展。此外,煤改气业务,华润燃气2016年增加销气量数亿方,同时积极的拓展了民用保险业务,另外,成燃大楼分布式能源项目正式投运。以上信息除了华润燃气与华润电力在福建合资的项目已经公告以外,其他信息均系华润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所述,投资者仍应以华润燃气公告为准。


3.华润燃气与华润电力成立福建合资公司的重要意义


  根据华润燃气的公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润燃气投资与华润电力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润电力投资订立合资协议,据此订约双方将于中国福建省成立合营公司。合营公司成立后,合营公司将由华润燃气投资及华润电力投资分别拥有49%及51%股权。 合营公司将主要从事销售及分销电力及电力工程的设计及施行;新能源技术研 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咨询及用电谘询服务;生产、销售及研发环保电力产品;及电力业务代理服务及国家允许经营的其他电力相关业务。成立合营公司”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这次合资:“於上市规则第14.07条项下规定有关成立合营公司(包括提供财务援助)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逾0.1%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故成立合营公司为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载申报及公告之规定,但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本律师认为这个项目非常好的利用了上市公司规则,不需要独立股东的批准即可生效,这是本次项目极为关键的一点。

  作为业内人士,相信大家还记得2013年华润电力拟合并华润燃气从而成立华润能源集团的并购计划,该计划最终由于小股东对于股价的异议以及两家公司小股东对于合并后股份被稀释的担忧而遭否决。但是根据华润集团重新打造能源板块的计划,整合是大势所趋,此次在福建成立华润燃气和华润电力的合资公司,可以看出整个华润集团对于打造能源战略板块的坚定,另外,在遭受了2013年整体合并计划受挫之后,华润也采取了更加务实、逐步推进的态度。


三、昆仑能源


1.集中于天然气上游并购


  昆仑能源2015年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与中国石油订立收购协议,收购了中国石油所持有的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该收购事项将有利于昆仑能源集团成为中国石油旗下唯一的天然气终端综合利用业务投融资和运营主体,避免中国石油的同业竞争;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集团的业务机构,发挥协同效应,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其经营业务还主要集中于勘探与生产、天然气管道、LNG接收站、天然气销售及LNG加工等传统业务方面,另在勘探与生产板块,集团对位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联营公司Aktobe进行投资并拥有15.072%的实际股权。


2.以发展天然气终端综合利用为发展战略,展望“互联网+燃气”和天然气发电业务

  昆仑能源自2009年开始了以“低碳经济、绿色发展”为理念的战略转型,主要业务是发展LNG“以气代油”业务,推动LNG燃料在公路运输、船舶航运、油田钻井作业等领域的应用,现作为母公司中国石油的天然气终端综合利用业务唯一的投融资主体和运营平台,将专注于城市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相关天然气支线管网、液化石油气、燃气发电等天然气终端综合利用业务,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天然气终端综合利用企业。在2016年下半年业务展望中,昆仑能源提出强化科技创新,实施“互联网+燃气”行动计划,创新天然气终端销售和利用领域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流程。在天然气发电领域,跟踪研究国家气电政策,加强与发电企业合作,积极参与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能源项目。


四、新奥能源


1.利用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医院、数据中心、城市综合体等举措拓展新用户


  为了积极应对市场环境的转变,新奥能源集团充分利用低价的LNG气源及自有的天然气物流车队,以单点直供的方式积极开拓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及周边市场的大型客户,并通过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利用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医院、数据中心、城市综合体等非传统用气类型客户,降低客户的整体用能成本,创新举措加大力度扩展新用户。


2.分布式能源项目深度发展


  集团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业务,着重开发公建类和园区类客户,根据用户不同的用能需求,量身订造合适的能源系统,拉动气量销售增长。2016年集团新签约6个分布式能源项目包括:宿迁滨海新区项目、蚌埠华夏云谷泛能微网项目、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区、湖州中心医院、温州金海新区、杭州腾达工业园。截至2016年上半年,已实现并网发电并全面运营的有长沙黄花机场和盐城亭湖医院2个项目,实现部分供能的项目有株洲职教城、株洲神农城、肇庆新区、青岛中德生态园、石家庄君乐宝5个项目。


3.从分布式能源、泛能网和泛能微网业务延伸至售电业务探索

  2016年1月8日新奥能源宣布与云南昆明高新区和广东肇庆新区作为试点项目,探索和开展售电业务。集团通过全资附属公司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包括新奥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及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在云南昆明高新区从事零售及供电服务、电力项目及配电网的投资建设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运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及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服务。新奥燃气以现金注资人民币6800万元持有34%权益、新奥能源以现金注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有15%权益及云头集团以现金注资人民币1.02亿元持有51%权益。  

  另外,肇庆新奥有限公司原由新奥燃气持有70%及肇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主要业务为于广东肇庆新区进行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和运营及泛能网和泛能微网的运营。新奥燃气于2016年1月以人民币1200万元的现金代价转让肇庆新奥的40%权益予新奥广东有限公司,出售完成后,肇庆新奥由新奥广东持有40%、新奥燃气持有30%及肇庆投资持有30%,共同发展该区的售电业务。  

  集团将以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将分布式能源业务与售电业务相结合,发挥公司成熟的技术优势和先入优势,以商业片区和工业园区作为开发重点,借助已有分布式能源项目快速形成售电业务示范,打造分布式能源业务与售电业务相结合的一体化市场化模式,利用燃气及电力一并销售的能力,为客户度身订造整体用能方案,从而降低整体用能成本及提升用能效益,促进集团新客户开发及其下游业务之拓展,为集团的核心业务发展提供持续的增长动力。


4.汽车加气站建设与运营-E车E站增值配套服务


  集团除继续拓展计程车、公交车、重卡等传统用户外,亦加大对网络转车、城市公共服务等社会车辆的开发。此外,新奥能源于年初开始在加气站内开展“E车E站”品牌快修、商超、保险等增值配套业务,提高客户忠诚度,拓展业务收入来源,目前已于廊坊和东莞4座加气站投入运营E车E站商超,深受客户欢迎,并计划将E车E站品牌增值服务继续加快推广至更多加气站。


五、中国燃气


1.建设中国首个液化天然气全用加气码头


  2016财年,中国燃气在船用天然气业务发展方面完成了中国首个液化天然气船用加气码头的建设,即重庆麻柳液化天然气船用加气码头项目,并在气源保证、市场开发、船只技改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为下一步开拓国内广阔的船用天然气市场,实现在全国水域“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的市场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分布式能源发展成绩


  中国燃气的分布式能源业务在2015年取得可喜的成绩,完成部分项目的投资并实现商业运营:不但在集中供热、燃气发电和售电业务的市场推广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还在工业厂房采暖、商业地产供冷热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等市场上取得了突破,成功建立了示范项目,并实现了商业运营。


3.品牌化和“互联网+”的增值服务


  2016财年,中国燃气在巩固壮大核心燃气业务的基础上,加速发展增值服务、电商等非燃气销售业务,不断探索并逐渐形成能同时提供能源与非能源产品服务的“互联网+”生态圈经营平台。集团利用“互联网+”及自主开发的电商平台将中国燃气品牌、渠道和客户资源与产业链条上的其他要素资源整合,深耕客户资源,大力拓展包括工商业以及民用燃气终端产品与服务的增值业务范围,利用客户服务中心、服务网站、电商平台、手机应用程序、抄表员、安检员等多种用户接触渠道,推广宣传以“中国燃气·慧生活”为服务品牌的增值业务。为了搭建线上与线下融合的销售渠道,成立了中燃惠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借此业务从单纯的燃气用户开发商和燃气销售商,发展转型为以燃气业务为基础的综合运营服务商。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公告信息,五大燃气集团在2015年后均有筹划或实际实施新业务拓展方面行动,在分布式能源方面的拓展尤其明显,我们可以将2015年视作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元年。区别在于各燃气集团在分布式能源行动有快有慢,有些燃气公司还处于探索或初步发展阶段,而有些燃气公司已经进入成熟发展期,并从分布式能源延伸至与售电业务并行的模式。另外需要关注的是,“互联网+”和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在新业务扩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特别提醒,部分信息可能存在延误,具体应以上市公司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作者简介

  赵洪升律师,上海赵洪升律师事务所主任,天然气领域的行业观察者、评论者,资深律师。

  附赵主任微信名片:

  上海赵洪升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PPP领域中城镇燃气行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本所赵律师曾担任某特大型燃气集团区域投资总监及法务总监,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期间,并作为主要成员发起创立了盈科PPP法律事务研究中心,并担任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拥有近二十个地级市城市燃气投资并购项目经验,区域内整合中小型民营燃气公司的法律服务经验,以直接代理或者幕后策划等方式主导某些城市燃气公司间特许经营权的诉讼,并予以胜诉。

  赵洪升主任编著的天然气行业内首本关于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争夺解决、点供与城镇燃气企业之争以及反垄断执法的法律专著,是到目前为止为数不多的以PPP项目中城镇燃气项目争端问题为主题的书籍之一。

  拥有特大型工业客户(包括特大央企钢铁集团、年用气量一亿方以上的特大型玻璃集团等)的城市燃气与点供斗争经验,并且成功击退中海油点供。本所拥有良好的处理政府关系经验,分别参与省部级领导、厅局级领导、县处级领导主持的燃气项目谈判及区域整合会议数十次,这些宝贵的经验为本律所在解决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争端及点供争端提供了创新型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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